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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多项航权开放政策叠加 我国首次试点开放客运货运第七航权

    发布时间:2020-10-28 14:32 浏览量:0

    “在海南自贸港试点开放第七航权,是我国在航权方面的最高水平开放。”6月10日,中国民用航空局政策法规司司长颜明池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是我国民航首次同时试点开放客运和货运第七航权,既是超出我国现有双边航权安排的最高水平开放,也是世界范围内自贸港航权开放的最高水平。

      第七航权,是指某国或地区的航空公司完全在其本国或地区领域以外经营独立的航线、在境外两国或地区间载运客货的权利。颜明池说,我国此前仅对个别国家在个别城市开放货运第七航权,新加坡、迪拜等自由贸易港则主要开放货运第七航权。本次试点符合中央对海南对标世界最高开放形态、高标准建设自贸港的要求和战略定位,体现了民航对海南自贸港建设在航权方面的最大支持力度。

      据介绍,6月3日,民航局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开放第七航权实施方案》,鼓励、支持外国航空公司在海南经营客、货运第七航权航班。目前,外航在海南试点经营第七航权的每条航线客运、货运总班次每周最高分别为7班。民航局将引入评估机制,适时调整第七航权试点政策。

      颜明池表示,一般来说,航权通过两国间双边航空运输协定按照对等原则作出安排。本次在海南试点开放第七航权是我国对外单向自主开放,不以其他国家向我国对等开放第七航权为前提,也不需要通过双边航空运输协定单独作出安排。

      “本次试点还对此前已开放试点的第三、四、五航权中途分程权做了细化规定,在海南形成了多项航权开放政策的叠加。”颜明池说,航空公司可以通过航线航班的排列组合,建立更加便利、通达的航空运输网络。这也是我国首次在一省范围内,对航权开放政策与海关、边检、签证、口岸等政策相互作用、开放联动的试验。通过在海南的制度创新和压力测试,为航空运输政策与地区发展政策之间的配套衔接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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